合同期内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288万元人民币(即招标人累计支付中标人的采购最高费用),达到最高限价后,合同自动终止。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下浮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具体详见本公告)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6月5日14时30分00秒(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6月5日14时30分00秒
十一、开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2日止。